石榴食物中毒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等症状,严重时可能伴随发热或脱水。石榴食物中毒通常由变质石榴中的霉菌毒素、过量食用果核中的氰苷类物质、农药残留、储存不当滋生细菌或个体过敏反应引起。
变质石榴可能滋生展青霉素等霉菌毒素,误食后30分钟至2小时内会出现剧烈腹痛和喷射状呕吐。患者可能伴随冷汗和四肢无力,需立即就医洗胃处理,可遵医嘱使用蒙脱石散、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双歧杆菌三联活菌散等药物调节胃肠功能。
过量咀嚼石榴籽可能释放微量氢氰酸,表现为口唇麻木和呼吸急促。儿童误吞整颗果核可能引发肠梗阻,出现腹胀和排便停止。轻度中毒可通过催吐缓解,严重者需静脉注射硫代硫酸钠注射液,配合使用复方甘草酸苷片保护肝脏。
未规范使用的有机磷农药残留会导致瞳孔缩小和肌肉震颤,食用后可能出现流涎和多汗。需用清水反复冲洗口腔,及时注射阿托品注射液解毒,辅以注射用谷胱甘肽减轻神经损伤,出现呼吸困难需使用呼吸机支持。
破损石榴受沙门氏菌污染后,8-72小时内会出现黏液血便和持续性低热。确诊需进行粪便培养,轻症可口服诺氟沙星胶囊、盐酸小檗碱片和口服补液盐,出现败血症需静脉滴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部分人群对石榴蛋白酶过敏,进食后15分钟内会出现喉头水肿和荨麻疹。需立即停食并服用氯雷他定片,严重过敏者使用肾上腺素注射液,后续避免接触石榴汁液,过敏体质者应备妥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应急。
食用石榴前应仔细检查果皮是否霉变,彻底清洗后去皮食用,儿童和老人应避免直接咀嚼果核。出现持续呕吐超过6小时、血便或意识模糊时须急诊处理,治疗期间保持清淡饮食,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脱水。过敏体质者首次食用石榴建议进行斑贴试验,胃肠功能较弱者每次食用不超过100克果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