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风急性发作期禁止温水泡脚,缓解期可适度泡脚但需控制水温低于40℃。痛风患者泡脚需注意水温控制、时间限制、禁忌症识别、发作期处理四个要点。
水温应严格控制在37-40℃之间,超过40℃可能诱发关节炎症反应。可使用温度计监测,避免热水刺激尿酸盐结晶沉积部位。
单次泡脚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每日不超过1次。长时间浸泡可能导致血管扩张加重局部肿胀,建议配合计时器使用。
合并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下肢静脉曲张或皮肤破损者禁止泡脚。关节明显红肿热痛或血尿酸超过540μmol/L时应暂停泡脚。
急性发作期72小时内绝对禁止热刺激,可冰敷患处。缓解期泡脚后出现关节疼痛加重应立即停止,并遵医嘱使用秋水仙碱片、非布司他片等药物。
痛风患者日常应保持每日2000毫升饮水,限制高嘌呤食物摄入,泡脚后可抬高下肢促进静脉回流。建议定期监测血尿酸水平,规范使用降尿酸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