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确定居家隔离的人员,最好是独立居住(最好有单独卫生间的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三餐专人送取,餐具用后消毒,卫生间定期消毒,拒绝一切探访,避免交叉感染。
2、对居家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人盯人”、“一对一”,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都要关注,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3、隔离期间必须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在隔离期间未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医学观察14天后由工作人员报乡镇卫生院,县(区、市)疾控中心下发解除告知书后,解除隔离。
4、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村(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将病情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5、有居家隔离人员的户,其家人均不得外出,生活物资、清运垃圾等由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