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国务院颁布的2011年戒毒条例

发布时间: 2011-10-25 08: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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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毒品相信许多人都是深恶痛觉,而国家对戒毒的相关事情也是十分重视,为更进一步的规范戒毒,国务院于2011年6月22日颁布了新的戒毒条例。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一戒毒条例。

简单介绍国务院颁布的2011年戒毒条例

戒毒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第六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要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应当合理布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标准,由国务院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第八条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戒毒科研、戒毒社会服务和戒毒社会公益事业。

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自愿戒毒

第九条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第十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第十一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

(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

(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简单介绍国务院颁布的2011年戒毒条例

(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第十二条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章社区戒毒

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

(一)戒毒知识辅导;

(二)教育、劝诫;

(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

(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第二十一条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社区戒毒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社区戒毒执行地的,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有关材料转送至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社区戒毒执行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前往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社区戒毒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连续计算。

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新的社区戒毒协议,继续执行社区戒毒。

第二十三条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二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区戒毒终止。

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区戒毒中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释放后继续接受社区戒毒。

第四章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第二十六条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二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和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的毒品等违禁品,应当依法处理;对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代为保管。

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设立戒毒医疗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配备设施设备及必要的管理人员,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对吸食不同种类毒品的,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简单介绍国务院颁布的2011年戒毒条例

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立即通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三条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批准机关应当出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决定书,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四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3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送达戒毒人员本人,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其领回。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五章社区康复

第三十七条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执行,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中执行。

第三十八条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签订社区康复协议。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

第三十九条负责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为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疗和辅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以及就学、就业、就医援助。

第四十条社区康复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出具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送达社区康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四十一条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

戒毒康复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和生产劳动条件。

第四十二条戒毒康复场所应当加强管理,严禁毒品流入,并建立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

戒毒康复场所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应当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

(二)不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

(三)其他不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侮辱、虐待、体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

(二)收受、索要财物的;

(三)擅自使用、损毁、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的;

(四)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传递其他物品的;

(五)在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六)私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

(七)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这一新的戒毒条例的全文,希望对大家认识戒毒条例有所帮助。在此提醒大家,一旦不小心染上毒瘾,一定要积极的进行戒毒,否则毒品会毁了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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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常用戒毒药品及其比较

戒毒药品,戒毒

可能许多人都听说过戒毒,知道戒毒是一种很痛苦的过程。那常用的戒毒药品有哪些呢?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常用的戒毒药品及其比较。

1、常用的戒毒药品是阿片受体激动或拮抗剂可以分为3类:

(1)弱激动剂:美沙酮、阿片酊、右丙氧芬。

(2)部分激动剂:环唑星、丁丙诺非。

(3)拮抗剂:纳洛酮、纳屈酮。

2、戒毒药品的比较

(1)阿片类戒毒药品:具有控制症状好,药物不良反应小的优点,但容易成瘾是其主要缺点,控制不严,使用不当又会成为一种新的毒品。

(2)非阿片类戒毒药品:相对而言控制戒断症状不如前者,药物不良反较明显,有的而且还很严重,这是不足之处,但其没有成瘾性,这是其最大的优点。

以上就是关于戒毒药品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常用的戒毒药品有所了解了吧。更多关于戒毒药品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专家,他们将给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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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问答

  • 孩子吸食摇头丸不想被强制戒毒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必须要强制戒掉,不然也是没办法控制的,因为孩子本来自控能力比较差,要靠孩子自己戒毒成功,这本来就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最好是找正规的戒毒所来进行戒毒,而且在戒毒以后也要做好监督,要做好孩子心理的辅导,避免再次出现复吸的情况。在这时候做的决定比较重要,不要心疼孩子,所以选择放任孩子,这样对孩子的伤害比较大,而且还会拖累整个家庭。

  • 吸毒者、戒毒者,应该少吃哪些食物?

    对于戒毒期间的患者,应付折类食物做严格控制,如含奶酪丰富的食品(冰淇淋、牛奶等);脆制的肉类;含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食品(腌渍的食品,街边的烤肉等);咖啡、巧克力等食物也应当尽量少吃。虾、螃蟹公鸡、猪头肉等食品会不断加剧戒毒者的头痛复发,所以在决定食物时因力求清淡,新鲜而富于营养,防止辛辣、刺激的食物。

  • 吸食摇头丸自己能戒毒吗

    吸食摇头丸只要没有达到成瘾的程度,是可以自己戒毒的。摇头丸是一种人工合成毒品,这种毒品具有至幻作用,同时还具有精神依赖性,并且在成瘾之后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对于只是偶尔吸食一两次摇头丸的人员来说,由于成瘾的程度相对比较低,因此可以自行在家进行戒毒。但是如果长期吸食摇头丸,由于这些人已经形成了心瘾,因此戒毒难度比较大,可以选择药物或心理治疗的方式辅助戒毒。

  • 戒毒后症状要持续多久

    戒毒后症状要持续多久:第一、亚冬眠脱毒亚冬眠脱毒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戒毒方法,也比较有效,治疗原理主要是:采用大剂量盐酸氯丙嗪为主的脱毒疗法被称为“亚冬眠疗法”,简写为SHT,将氯丙嗪与异丙嗪联合给病人应用后,可使几天内一直昏睡,处在亚冬眠状态,是戒断症状在睡眠中度过,痛苦小,费用低。

  • 戒毒期间遗精很平繁是什么原因

    根据频繁次数不等,间隔一定时间以上的则是属于正常的。病理性的遗精可见于前列腺炎,需要做前列腺液的分析检查明确诊断,这种情况不能排除戒毒引起的异常症状。如果长期如此的话,最好还需要检查一下是否严重。

  • 什么药可以戒毒

    毒品成瘾之后 并不是说简简单单的凭用一种药物就能戒除的 需要进行系统的戒毒的治疗.你朋友的这种情况 需要及时的到专业的戒毒所进行系统的戒毒治疗 而不可能依靠某种药物就能够轻易的戒除毒瘾的 有条件的话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日常做好自我保健,注意休息。

  • 在家戒毒的方法有哪些

    患者脱毒治疗的完成,其食欲恢复,适量增加,从而能摄取身体所必需的营养物质。所以脱毒是进步的基础。因此,家属首先要做的就是告诉戒毒者要积极配合自愿戒毒医院的戒毒治疗,只有先把体内毒素清除,还身体一个轻松,才能进一步进行康复。在脱毒过程中,戒毒者的各部分脏腑器官功能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特别是肠胃功能,此时可适当进行补充其身体最需要的一些物质,但要注意不能大补,因为戒毒者的胃肠功能还未完全恢复,脱毒期间的补充只要抓住以下原则即可:适宜补充水分、电解质(钾、钠、钙等)、维生素、能量等,饮食以清淡为主,不宜急行大补。

  • 戒毒的后遗症

    儿童颈椎病是一种以退行性病变为基础的疾病,主要由颈椎长期劳损、骨质增生或椎间盘突出、韧带增厚,导致颈脊髓神经根或椎动脉受压,出现一系列功能障碍的临床综合征,表现为颈椎不稳、松动、髓核突出或形成骨刺脱垂。通常典型表现为下肢无力,行走不稳,双脚麻木,行走时感觉像踩棉花一样,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出现排便失控、性功能障碍甚至四肢瘫痪。儿童颈椎病的症状通常是头晕、恶心、大小便失禁。

  • 现实生活中戒毒好方法

    1、在家自行戒断疗法,这种方法是对于那些毒瘾还不是特别的强的时候,可以选择在家进行戒毒就可以了。这种疗法对于那些首次并少量吸食的患者来说,及时的排毒也是有效果的,可以通过大量的运动,排汗、排尿来排出体内的毒素。但是对于哪些严重的患者就要及时的就医。2。替代疗法:也可以使用药物来替代毒品来缓解患者的毒瘾,然后在一点一点的减少药品,直到最后彻底戒断。

  • 如何彻底戒毒?做到那些可以不疼痛,不受苦的解除身上的成瘾行为?

    首先要树立坚强的信心和决心,想想上有老下有小,想想吃这东西害人害己,看见家里钱财变成水,我相信你是个有责任感的人,希望你能排除万难,战胜自己,到那时就是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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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戒毒药品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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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医院戒毒最好

    目前国内专科的戒毒医院在重庆万州,是禁毒委批示的自愿戒毒医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在家有什么方法能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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