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后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由心脏科和产科医生联合评估风险,妊娠期需密切监测心功能变化。
孕前需通过心脏超声、心电图等检查评估缺损类型及心功能分级,轻度房间隔缺损或动脉导管未闭术后患者妊娠风险较低。
华法林等抗凝药物可能致畸,需在医生指导下替换为肝素;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需根据妊娠周期调整剂量。
中重度肺动脉高压或艾森曼格综合征患者禁止妊娠,其他患者需每月复查心脏功能,警惕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
心功能III级以上者建议剖宫产,自然分娩需采用侧卧位减轻心脏负荷,产时需配备心脏急救设备。
计划妊娠前3个月应补充叶酸,避免剧烈运动,定期监测血氧饱和度,出现呼吸困难或胸痛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