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物的重复使用
紧急避孕药物可以重复使用,但一年内不建议超过3次。紧急避孕药主要用于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避孕,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或米非司酮,通过抑制排卵、干扰受精卵着床发挥作用。
紧急避孕药重复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异常子宫出血、排卵周期改变等内分泌失调症状。短期内多次服用会加重恶心、呕吐、乳房胀痛等药物不良反应。部分女性可能出现持续数月的月经周期不规律,需通过激素检测评估卵巢功能。药物代谢主要经肝脏完成,频繁使用可能增加肝脏负担。
存在宫外孕风险上升、避孕失败率累积增加等潜在危害。重复使用会使年避孕失败概率从标准值上升,且无法提供长期稳定的避孕效果。药物对子宫内膜的反复干扰可能引起内膜修复异常,但通常不会直接导致不孕。有血栓病史或肝肾功能不全者需严格限制使用次数。
建议采用避孕套、短效避孕药等常规避孕方式替代紧急避孕药。服用后如出现持续腹痛或严重出血应及时就医。所有避孕措施均无法完全避免性传播疾病风险,必要时需进行传染病筛查。正确使用短效避孕药的有效性可达99%,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合的长期避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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