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正常体温一般为36.3-37.2摄氏度,测量部位、时间及生理状态不同可能影响结果。
体温受测量方式影响显著。腋下体温正常范围为36.0-37.0摄氏度,口腔舌下测量通常比腋温高0.2-0.3摄氏度,直肠测温则比腋温高0.3-0.5摄氏度。基础体温指晨起静息状态下的体温,排卵后受孕激素影响可升高0.3-0.5摄氏度并持续至月经前。日间体温波动不超过1摄氏度属于正常生理现象,下午体温较早晨略高。妊娠期女性因代谢率增加,体温可能维持在正常范围上限。更年期女性因激素变化可能出现短暂体温调节紊乱,但不应超过37.5摄氏度。剧烈运动、进食、情绪激动后体温暂时性升高不属于异常现象。
建议使用经过认证的体温计规范测量,避免在饮酒、沐浴或进食后立即检测。发现持续低热伴乏力、盗汗或高热超过38.5摄氏度时,应及时排查感染、甲状腺功能异常等病理因素。日常可通过适量饮水、保持环境温度适宜等方式维持体温稳定,月经周期中出现的规律性体温变化无须特殊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