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十三天一般可以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片联合米索前列醇片等药物。
药物流产通过药物作用阻断孕激素受体并促进子宫收缩,使胚胎组织排出体外。整个过程需在正规医疗机构监护下完成,用药前需完善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排除异位妊娠及药物禁忌症。用药后可能出现腹痛、阴道出血等反应,需密切观察出血量及组织物排出情况,必要时需进行清宫手术。药物流产后需遵医嘱复查超声,确认流产是否完全,并注意预防感染和贫血。
药物流产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保持会阴清洁干燥。饮食上多摄入富含优质蛋白和铁的食物如瘦肉、动物肝脏、深色蔬菜等,避免生冷辛辣刺激。适当休息但无须绝对卧床,可进行散步等轻度活动促进宫腔积血排出。若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大出血等情况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