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般可以做糖尿病筛查,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有助于早期发现血糖异常,避免母婴并发症。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主要通过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完成。孕妇需空腹8-12小时后检测空腹血糖,服用葡萄糖水后1小时、2小时分别采血。若空腹血糖超过5.1mmol/L,或1小时血糖超过10.0mmol/L,或2小时血糖超过8.5mmol/L,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该检查对胎儿无辐射风险,采血量较少,多数孕妇耐受良好。筛查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刻意节食影响结果准确性。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短暂恶心、头晕等不适,静坐休息后可缓解。
存在先兆流产、严重呕吐等特殊情况时需暂缓筛查。既往有糖尿病史、肥胖、高龄或家族糖尿病史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早期进行筛查。极少数孕妇对葡萄糖溶液过敏或存在胃排空障碍,需改用其他检测方法。医疗条件受限时,可先进行空腹血糖或随机血糖筛查作为初步评估。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需通过饮食控制、适度运动和血糖监测管理病情。建议每日分5-6餐进食,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避免精制糖和饱和脂肪。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必要时需胰岛素治疗。产后6-12周应复查糖耐量试验,评估血糖恢复情况。保持合理体重和规律运动有助于降低远期2型糖尿病风险。